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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理 江源区法院石人法庭化解涉民生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7-0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院讯(孙瑞雪 赵红波)“等了这么久,这笔钱可算是到账了!”7月5日,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白山市江源区法院石人法庭开庭审理,办案法官赵红波坚持司法为民,做好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该案最终当庭给付,案结事了,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2019年8月,原告孔某在被告砖厂从事粉碎性工作时,被同厂推土的铲车推倒,导致腿骨骨折。出院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均未达成协议。于是,孔某将该砖厂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8月份未付工资6300元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9116.54元。

  受理该案后,石人法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打好“情理+法理”的调解组合拳。赵红波法官发挥自身的经验优势及群众基础,多次与案件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在充分了解案情及询问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找到双方当事人调解意愿的融合点,把握当事人心理预期,为达成调解打好了前期基础。即使案件陷入僵局,在开庭当天被告缺席,赵红波法官也未放弃庭前电话调解,最终促使被告将拖欠金额通过电子转账形式全部给付,原告当庭撤诉,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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